新法实施在即,时不我待!
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,其中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,由此对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将造成很大的影响。
(一)对于劳务派遣企业,进入门槛提高
与原法律相比,新法律对于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设置了较高的门槛,表现为:
1. 增加了劳动部门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;未经许可,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;
2. 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;
3. 明确列明了要有经营场所和设施等硬件条件。
(二)对于用工单位,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范围缩小
1. 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,原法律仅规定“一般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”,而新法律则改为“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”。法律措辞从“一般”改为“只能”,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明显缩小。
2. 新法律还增加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限制,具体的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,将会在2013年7月1日前出台。关于这一比例如何确定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表示:“不同领域、不同类型的企业,用工情况千差万别,将在广泛调查研究、征求听取意见的基础上,出台相关实施细则。”
3. 与原法律相比,新法律进一步强调劳务派遣工与劳动合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,并要求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载明,由此将造成用工成本的增加。
(三)违法处罚力度明显加大
新法律第92条的规定:“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,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,对劳务派遣单位,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。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”
张律师团队推出优化方案,助贵企沉着应对!
针对法律对于劳务派遣制度的大修改,张律师团队设计了一整套优化方案,旨在根据贵企的实际情况,量身定制相应的人力资源调整方案,以尽快适应新法律的要求。
(一)方案适用对象
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
(二)优化方案实施步骤
1.调查收集阶段
(1)用工单位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的详细情况,人员数量及比例、工作岗位、服务年限、用工成本等;
(2)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,资质,营业范围;
(3)用工单位对目前劳务派遣工如何安置的初步想法。
2.起草文件阶段
(1)人力资源优化调整草案;
(2)实施该方案的配套法律文件,如劳动合同、劳务派遣协议、员工手册、规章制度等。
3.具体实施阶段
(1)协助劳务派遣单位尽快完成相应的资质审批、增资及经营范围变更工作;
(2)协助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重签或改签相应的合同;
(3)提供全程的法律咨询及答疑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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